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龙门县永汉屠宰场转型升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首次公示,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及对其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龙门县永汉屠宰场转型升级迁建项目
项目地址: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官田村王屋村小组
建设内容:在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官田村王屋村小组建设一间省标准化屠宰场,总占地面积约55亩。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总投资为6800万元,将设置1条生猪屠宰线,设计屠宰生猪1000头/天、36万头/年(包括自营与代宰)。一期主要建设内容为生猪待宰车间、生猪屠宰车间、动检楼、设备楼、原料车洗消区、成品车洗消区及附属的污水处理车间、综合楼(办公)、门卫室等。二期拟投资3570万元,建设1条牛屠宰线、1条羊屠宰线,设计日屠宰牛100头、羊2000头,折年屠宰牛3.6万头、年屠宰羊72万头。本次环境影响评价针对一期项目进行。
二、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有限公司屠宰场位于龙门县永汉镇人民路59号,占地面积2735平方米,主要承担龙门县永汉镇区域内的生猪屠宰,共设置2条屠宰生产线,屠宰生猪产能规模为47190头/年。
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待宰间、屠宰车间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经车间内设置的集气系统收集,抽引至一套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设施臭气通过加强通风、设专人管理强化冲洗、绿化阻隔等措施降低恶臭源强后无组织排放;生产废水经管沟收集,引至自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气浮+二级生化”工艺)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永汉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达标排放;生产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隔声、降噪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待宰间产生的猪粪不设置暂存场地,经排粪沟排至废水收集池,再通过吸污车定期清运,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作为农用种植肥料原料综合利用;屠宰废弃物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综合利用;经检验不合格内脏及胴体须清运至有专门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栅渣须交由有专门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人民路59号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电话:******
四、环评单位基本信息
******有限公司
******街道迎宾大道780号二楼
联系人:林工
电话:******
邮箱:******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49069.docx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影响范围内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是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电话联系、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意见表可通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居住地址等,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本次公示期不限,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日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