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1、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组织验收,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我公司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我公司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6)履约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组织验收,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我公司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我公司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1、本项目按长沙市《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组织验收,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我公司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我公司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我公司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