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是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1、乙方应安排人员及时响应甲方的工作任务,安排人员两小时以内到场;
2、乙方应按时完成8个领域的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和年度谋划项目论证服务。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对谋划过程的服务质量进行履约验收,主要包括:服务时限达标性、服务响应及时性、人员配置合规性等。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对谋划工作相关商务条款进行履约验收,主要包括:合同执行合规性(是否存在转包或擅自分包行为等)、是否在约定的合同期限开展相关工作、是否履行相关保密和回避义务等。
(6)履约验收标准:
1、技术标准:投资机会研究报告及过程文件符合国家、省市及湘江新区相关规定,内容无重大遗漏或错误,经甲方核查后判定为 “合格”;
2、服务标准:服务时限、响应速度、人员配置等符合本合同约定,经甲方核查后判定为 “合格”;
3、商务标准:合同执行无转包分包的行为、在规定的合同期限内开展工作、履行相关保密和回避义务,经甲方核查后判定为 “合格”。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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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