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购包1(肿瘤防治中心业务系统建设(包1))经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2.41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控制价、最高限价等要求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要求为准。
本项目采购包2(肿瘤防治中心业务系统建设(包2))经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0.78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控制价、最高限价等要求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要求为准。
本项目采购包3(肿瘤防治中心业务系统建设(包3))经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94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控制价、最高限价等要求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要求为准。
本项目采购包4(肿瘤防治中心业务系统建设(包4))经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5.99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控制价、最高限价等要求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要求为准。
本项目采购包5(肿瘤防治中心业务系统建设(包5))经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3.3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控制价、最高限价等要求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要求为准。
本项目采购包6(肿瘤防治中心业务系统建设(包6))经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20.86万元,投标人投标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控制价、最高限价等要求与本更正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