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类型:
物资采购
招标编号:
CGRW-2025-038885
需求单位:
******有限公司山荣分公司
招标单位: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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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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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集团山荣分公司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劳保用品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概况
******集团山荣分公司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劳保用品采购项目
******集团山荣分公司生态公益林管护站
项目背景: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具有连续性、突发性及野外作业的特殊性,管护人员需在晴雨、昼夜等各类复杂条件下坚守岗位,开展日常巡护、火情监测、病虫害防治及应急处置等工作。目前,我司36名管护人员均未配备雨衣、雨鞋等必备劳保用品,已对工作开展及人员安全构成制约。为切实保障管护人员人身安全,提升管护工作质量与效率,确保生态公益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现启动本次劳保用品采购招标工作。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数量
为36名生态公益林管护人员每人配置雨衣1件、雨鞋1双、充电宝1个、强光应急手电1个,共计雨衣36件、雨鞋36双、充电宝36个、强光应急手电36个。
(二)用品技术参数
1. 雨衣:需采用防水性能优异、耐磨、透气的面料,符合野外林区作业需求,能有效抵御中到大雨侵袭,且穿着轻便不影响肢体活动,颜色建议选取具有一定警示性的色调(如藏青配反光条)。
2. 雨鞋:鞋面及鞋底需具备良好的防水、防滑性能,鞋底纹路深且耐磨,能适应林区泥泞湿滑路面;鞋帮高度适中,可有效防护脚踝及脚部免受泥水浸泡,鞋型贴合舒适,便于长时间行走。
3. 充电宝:容量需满足管护人员野外作业通讯设备续航需求,至少支持1-2部智能手机完整充电,具备安全快充功能,外壳采用防摔、防水设计,体积小巧便于携带。
4. 强光应急手电:需具备高亮度照明功能,照射距离不低于50米,支持强光、弱光、爆闪等多种模式切换,以适应夜间巡护、应急求救等不同场景;续航能力强,单次满电可满足8小时以上连续使用,且具备防水、防摔性能,适配野外复杂环境。
(三)预算要求
本次采购总预算严格控制在14364元内(36人合计),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总预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各品类用品单价由投标人结合自身产品质量及市场行情合理规划,确保报价公允且符合预算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组织。
(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劳保用品生产或销售相关内容。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保障用品质量及供货时效。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企业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证明等,格式自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若为企业(包含合伙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事务所,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是自******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三)所投产品相关质量检测报告、样品说明(若有)等补充材料(格式自拟)。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六)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七)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以及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注:报名环节仅上传报名所需提供材料,切勿上传报价单。
(十)其他材料(若有,格式自拟)。
五、报名及投标时间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北京时间08:30分)
(二)投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
(三)报名地点及开标地点:******集团集采平台(******/)
六、评标方法
******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用品质量及技术参数符合性、供货能力、售后服务、企业信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选取中标人。
七、其他补充事宜
(******集团集采平台(******/);
(******集团集采平台(******/)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3)有关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与下载为准,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需收取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为0.5%。(注:若报价方式为固定价,按成交金额计算;若为费率或单价报价,则按预算金额计算)。成交价/预算价不足2万元的,免收成交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低于150元的,按150元收取;成交服务费高于30万元的,按30万元收取。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山荣分公司
******集团山荣分公司
联系人:杜先生******、李女士******545
(该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山荣分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