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体育局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体育局物业管理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更正。
一、原公告主要内容
(一)采购项目名称:******体育局物业管理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TGPC-2025-D-0205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31日
二、更正事项和内容
1. 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的“八、费用分割”更正如下:
“物业服务涉及的工具、耗材由中标供应商承担。项目涉及到的会议使用茶叶、卫生间使用的客用品(含卷纸、洗手液)等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服务期内预计费用约为50000元。会议织布类座椅清洗、干部值班室卧具清洗、大会议室地毯、窗帘清洗涉及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服务期内预计费用约为50000元。采购人为物业服务人员提供不低于35平米的休息室。”
2. 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3”变更,详见本公告附件。
3. 本项目延期,具体为:
网上应答时间:2025年3月21日9:00至2025年5月6日8:30;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5月6日8:30;
开标解密时间:2025年5月6日8:30至9:30完成开标解密的投标为有效投标;
网上开标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9:30至12:00
三、更正日期
2025年4月19日。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傅耀、鲁志强、杨光
(二)联系电话:022-24538318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体育局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9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马先生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022-******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二楼。
七、更正内容送达及反馈
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传真号:******)。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更正公告回执
附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的“附件3”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4月18日
附件:
更正公告回执
今收到******体育局物业管理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5-D-0205)的更正公告第1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特此证明。
单位名称:
单位公章:
日 期:
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
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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