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外供餐服务-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JXFZ2025-XM0474)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学校外供******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学校外供餐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学校外供餐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学校外供餐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函;
(2)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所有采购包的投标人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一般资格要求):
1、单位授权书: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同时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和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①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③信用记录的查询: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满足其他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联合体要求: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信用记录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
结果为准。
3、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关于“财务状况报告”要求的补充说明: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若资信证明备注有效期的,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
5、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1、投标人须取得集体用餐配送资质(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6、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2:2、投标人未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说明:食品安全事故等级是指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1年10月5日修订]的规定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事故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3:3、投标人应具备3年以上餐饮业经验,信用良好,通过在项目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index.html)、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站:国家税务总局******/chinatax/c101249/n******02/index.html)。【说明:1、查询渠道:资格审查小组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所有投标人的相关信息。2、截止时点:查询投标人截止开标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需清晰显示投标人相关信息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内容。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资格审查小组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5、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资格审查人员查询结果为准。】
8、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4:4、投标人(校外供餐企业)须满足“近3年内未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的基本条件,具体以“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实时公开信息作为认定依据。【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操作指引:(一)登录平台。访问“信用中国(福建厦门)”官方网站点击首页“专项信用报告”模块,系统将自动跳转至“信用中国(福建)”平台;也可直接登录“信用中国(福建)”网站点击“专项信用报告”按钮。(二)身份认证。进入“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使用法人用户账号密码登录或通过扫码方式完成身份验证。(三)报告生成。在信用报告生成页面,勾选“食品安全”相关领域,点击“下载专项信用报告”获取正式文件。(四)特别说明:设定时间范围应以开标当天前30天为截止时间,起始时间从截止时间往前倒推3年。】
9、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5:5、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食品处理区面积(指贮存、加工制作食品及清洗消毒、保洁餐具用具等的区域)不低于500平米,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0、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6:6、投标人须承诺具有与制作供给的餐食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烹饪、贮存的场所和设施设备,配备符合配送需要的自有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并承诺上述车辆中标后投入本项目使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自有车辆的有效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登记证的“所有人”名称需与投标人一致)。】
11、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7:7、投标人须承诺设有内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原料控制制度、过程控制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等,并承诺上述人员中标后投入本项目使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须提供配备的专职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应包括: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2.1.17.2社保证明要求”条款要求提供)。】
1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8:8、投标人须承诺至少配备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师,并承诺上述人员中标后投入本项目使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须提供配备的人员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以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2.1.17.2社保证明要求”条款要求提供)。】
************学校及家长代表的不定期考察监督,积极听取建议和意见,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学校提供供餐服务的过程中,一旦被列入“负面清单”,则立即终止与其签订的供餐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2日08时30分到2025年08月29日18时00分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请登录《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进行实名登记,供应商请按系统要求进行免费注册,注册网址******/register/supplier,注册后可进行项目报名(且注册后可直接在线预览项目标书主要内容),平台服务费200元人民币,缴费成功之后,即可在线下载标书,成功下载即为获取文件成功。(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技术,电话:******11;注册报名如遇问题,请联系江小姐,电话:059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资格,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开标厅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15日09时30分
******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开标厅
七、其他
******有限公司将通过《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建信招标采购平台》(网址:******/)等媒体发布通知信息,请投标人关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招标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教育局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民安大道2801号翔安投资大厦
联系人:谭老师
电话:******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9层01单元之二
联系人:林颖、林玮如
电话:******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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