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直线性能试验路 1 条、ABS 试验路 1 条、标准试验坡道 4 条、涉水池 1 个、车外噪声试验路 1 条、动态操稳广场 1 个;1#栋综合楼及地下室、2#栋准备维修车间及整车试验室、3#栋侧翻试验室、4#栋淋雨试验室、5#门卫室等,涉及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管线综合、绿化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和杆线改迁等
二、相关标准: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的决定(2020年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0号);
2.《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8年7月20日发);
3.《湖南湘江新区财政评审管理办法》(湘新管发〔2023〕22号)——见采购需求附件;
4.《湖南湘江新区造价咨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湘新财发〔2023〕36号)——见采购需求附件;
5.《湖南湘江新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评审现场踏勘管理制度》(湘新财发〔2019〕5号)——见采购需求附件;
6.其他现行有效的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法规、标准、规范。
三、技术规格:
详见采购需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交付时间:自使用单位向成交人提供书面资料齐备之日起计算,74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交付地点:湖南湘江新区财政评审中心。
五、服务标准:
(1)内容要求:根据财政评审相关规定,本项目结算复审的全套成果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竣工结算审核报告、湖南湘江新区财政评审中心项目评审定案表、竣工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单位工程结算审查汇总对比表、分部分项(措施、其他、零星)工程审查对比表及采购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成果文件。
(2)形式要求:正式评审成果须提交纸质版5套,电子文件1套(光盘或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形式)。
六、验收标准:
1、******财政局《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委员会财政金融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新财发〔2023〕16号的规定进行履约验收。
2、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