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建设地点及劳务段落划分:在 云南 省 丽江 市 宁蒗彝族自治 县境内,里程起于 ZK0+393 ,止于 ZK9+759 ,全线划分为 2 个招标劳务段(见1.3《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1.2 招标范围:劳务段内施工图设计所含范围内的(见 1.3)全部施工内容。
1.3 劳务段落划分一览表:
序号 | 分段名称 | 起止桩号 | 工程概况 | 计划工期(月/日历天) | 备注 |
1 | 彩钢棚加工安装工程(LJCGPJG-1) | K0+420、K7+520 | 彩钢棚加工及安装 | 3个月/90天 | 1号拌合站、2#拌合站及喷浆站、钢筋加工棚彩钢棚加工及安装 |
2 | 炸材采购(QTZC-1) | YK0+420-YK3+970 ZK0+393- ZK3+962 | 炸材采购及炸药库建设 | 48个月/1440天 | |
1.4 劳务合作内容: 1.3 内所列工程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单上所列细目)。2.投标人资格
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其中: LJCGPJG-1须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QTZC-1 须具备《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营业性)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丰富的组织和管理施工经验和能力者,并曾圆满地完成过与本工程劳务合作相类似的工程;在 5 年内有 2 个不低于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其中LJCGPJG-1累计分包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QTZC-1累计分包合同额1200万元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集团(四川路桥)工程施工协作方资源库中合格协作方。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4日9时00分至2025年9月28日17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四川路桥招采综合管理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登录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费用应用单位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购买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招标人指定的招标文件费收取专用账户信息如下:
******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MAACJE4C15
******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宁香高速公路第一施工总承包部一项目部劳务合作工程招标文件费
3.3 招标文件(含图纸) 售价 LJCGPJG-1每套500元、QTZC-1每套1000元 ,售后不退。
3.4 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登录“四川路桥招采综合管理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温馨提示:请投标人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3.5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1日09时30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通过“四川路桥招采综合管理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4.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3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于******有限公司会议室1开标室举行公开开标(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九兴大道14号凯乐国际1栋2楼)。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路桥招采综合管理平台(******)发布。
6、异议
6.1 异议的提出:进入四川路桥招采综合管理平台(******)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异议”菜单提出。超出异议时效的,则不予受理。在发标期间与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投标人点击异议按钮,可就招标文件与评标结果进行提出异议。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需要以转账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金额为: LJCGPJG-1:39000元(大写:叁万玖仟元)、QTZC-1:180000元(大写:拾捌万元)
7.1投标人应于2025年10月10日17时00分前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银行:
账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宁香高速公路第一施工总承包部一项目部LJCGPJG-1标段项目投标保证金费。
温馨提示: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并无法上传投标文件,后果自负。
若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错误账户的,经招标人核验属实后,在项目开标后2个月内退还。
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四川路桥招采综合管理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7.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日内向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与中标人在线签订合同或将已签订的合同上传至“路桥招标服务平台”备案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退还方式:按照投标人缴纳的账户原账户退还。
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有限公司宁香高速公路第一施工总承包部一项目部
地 址 : 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四川路桥宁香高速公路第一施工总承包部一项目部
联 系 人 : 张先生
电 话 : ******
电子邮箱: ******
2025 年 09 月 24 日
报名地址:pcwp2.scrbg.com/openBiddingRegAdd?tenderId=************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