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居民44271人,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供水管网162940米,全部采用PE给水管,其中改造DN250管道4383米,DN200管道3389米,DN160管道1935米,DN125管道1187米,DN100管道3644米,DN90管道3509米,DN75管道4879米,DN63管道9425米,DN50管道9573米,DN40管道26716米,DN32管道82500米,DN25管道11800米;钢筋混凝土d500套管4383米;更换智能水表11790块,新建水表/阀门仪表井940座、分水器940个;加压泵站监控系统改造1项,挖土方量204012立方米,破除并恢复沥青路面12834平方米,水泥路面50481平方米;建设智慧水务平台配套相关设备设施等。
二、公示目的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科学和可操作性,现对《清水河县城镇区市政供水管网改造工程》(草案)进行公示,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示文件
本次公示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公告(草案)
2.投标人须知(草案)
3.评标办法(草案)
4.合同条款及格式(草案)
5.技术标准和要求(草案)
6.投标文件格式(草案)
四、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公众可自即日起登录以下网站免费下载查阅招标文件草案: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
五、意见反馈
1.反馈对象:所有反馈意见请提交至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2.反馈要求:意见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可签字)。
意见应具体明确,指出招标文件草案中的具体条款、页码或内容,阐述修改理由及依据,并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请注明反馈单位的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
3.反馈渠道:
电子邮箱:******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E座717室
4.反馈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或邮戳时间为准)。
六、公示期
2025年09月25日至2025年09月27日,共三日。
七、重要声明
1.本次公示的招标文件为征求意见草案,并非正式招标文件,不构成招标要约。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研究,但不承诺采纳所有意见。最终发布的正式招标文件以届时发布的招标公告及文件为准。
3.本次公示及意见征集活动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具有约束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保留对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和修改权。
4.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文件草案有异议,应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或未按要求提出的异议,视为无异议。
5.正式招标公告将在公示期结束并完善招标文件后另行发布。
八、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E座717室
联 系 人:闫如意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九、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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